职位信息
一、申请进站条件
1. 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,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。
2. 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已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,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生。
3. 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,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。
4. 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身体健康。
5. 满足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(详见文末博士后岗位信息列表及链接)。
二、招聘专业与在站时间
1. 专业方向:药理学、药剂学、药物化学、有机化学、有机合成、分子生物学、神经科学等。
2.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文末岗位信息列表及链接。同时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、官网实时推送更新。
3. 在站时间: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,可根据项目需求适当延长,原则上不超过3年。
三、工作地点
上海市: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
广东省中山市: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山研究基地/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
山东省烟台市: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烟台研究基地/中科环渤海(烟台)药物高等研究院
*具体工作地点由课题组进行初步考核、洽谈后确定。
四、 薪酬及福利待遇
1. 综合年薪一般可达30万以上,享受各项基本社会福利与保障;可申请博士后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;享受所在地各项福利政策及补贴,如上海本部有补充公积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;可协助办理子女入托入学。
2. 在上海总部工作的博士后,纳入“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岗位”管理,进站即可办理落户上海(博士后类户口);在中山、烟台基地工作的博士后,可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当地。
3. 出站后留所工作的博士后,可协助办理配偶及子女的落户。
五、 项目申请、经费支持及职业发展
1、 协助申请项目、提供绩效奖励:支持申报国家“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”、中科院“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”、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”项目,以及国家、省(市)各类科技项目、博士后资助项目。出站时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5万元的项目绩效奖励。
2、 出站后留所工作:支持竞聘青年课题组长(独立PI)、副研究员岗位;优先推荐申报所“新星计划”、院“青促会”等青年人才项目。
3、 课题组支持:研究所遵循“从优不重复”原则,支持新建课题组博士后专项人员经费40万/年(3年,合计120万元)、支持课题组每人每站18万、帮助课题组承担50%博士后专项绩效。
六、申请流程
1. 投递简历:请将个人简历(包括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技能水平、科研成果等)发至对应邮箱,邮件标题需注明“博士后岗位应聘+姓名”。
2. 初步考核通过的申请人,将个人简历、电子版博士学历证书、博士学位证书(或学校盖章的答辩决议),发送至上海药物所负责老师邮箱,邮件标题需注明“博士后进站申请+姓名”。
3. 流动站复核申请人资格,审核通过后将协助其办理进站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