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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宣布《关于印发〈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等5个文件失效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0-05-25

沪人社规〔20208

各有关单位:

  根据本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,按照《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我局决定对《关于印发〈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沪人〔2005187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沪职改办〔20024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(审定)委员会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人社规〔201728号)、《上海工程师研修基地建设管理办法》(沪人〔2006195号)以及《关于〈印发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〉的通知》(沪人社规〔201916号)等5个文件宣布失效。

  本通知自202061日起施行。

 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  2020511

转载自:http://rsj.sh.gov.cn/201712333/xxgk/flfg/gfxwj/qt/202005/t20200522_1305459.shtml